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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法院:“上门立案”践行司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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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6-03 09:58:40 打印 字号: | |

    2011年5月27日,深入贯彻司法为民理念,我院立案庭干警为残疾人上门立案。涵江法院将残疾人、重症病人、孤寡老人以及其他诉讼时确实存在困难的当事人确定为上门立案服务的重点对象,在了解案情及当事人诉讼请求后,根据案件性质告知当事人立案应准备的材料,约定上门立案时间。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立案,一次性办结相关手续,保证案件能够得到及时受理,实现司法的能动高效。今年以来,已上门立案20余次。

来源:涵江法院
责任编辑: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