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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法院:规范执行行为强调“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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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7-12 17:42:55 打印 字号: | |

一是树立正确理念。努力将生道执行、谦抑执行、原情执行、和谐执行、经济执行、高效执行等理念引入执行工作,实现由粗放性、经验性、强制性向文明性、规范性、人性化转变,以多和解少强制为原则,通过案例引导、谈心交流、换位思考、后果警示等方式,扎实做好案件执行工作。二是强化高效意识。继续探索完善财产调查与管理、委托评估拍卖、暴力抗法应对、执行差错分析与责任追究等机制,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并加强执行队伍效能建设,坚决纠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故意刁难当事人的不正之风。三是落实执行公开。依法公开执行依据、标准、程序等执行全过程,严格执行告知和案件联系卡制度,及时将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执行分配方案等事项告知当事人,并有效利用“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公开执行过程中的重大信息。四是发挥表率作用。领导带头履职、落实责任,敢抓敢管、善抓善管,全面抓、抓全面,始终坚持做勤奋学习的模范、扎实工作的模范、公道正派的模范、高效廉洁的模范、创先争优的模范。

责任编辑: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