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涵江法院与区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进一步加强规范民事行政执行监督工作
分享到:
作者:邱益鹏 翁智伟  发布时间:2013-10-10 15:55:34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的法律监督,规范民事行政执行监督工作,9月17日下午,涵江区人民法院与区检察院在涵江区法院召开联席座谈会,探讨如何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贯彻落实双方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衔接的若干意见(试行)》,规范民事行政执行监督工作。涵江区法院院长陈思容、分管民行副院长陈志权、分管执行副院长陈熹、涵江区检察院检察长吴建伟、副检察长陈朝海、姚舟及法检两院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就如何加强和规范民事行政执行监督工作进行了探讨,从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难题到检察院在进行民事行政执行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如何加强并规范对法院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的监督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两院互相通报了近期执行、民行等工作开展的情况,并交换了意见。通过会议,两院达成了以下共识:一是构建和谐规范的监督制约机制,明确区检察院遵循公开、公正、合法、效率的原则,在不干预法院正常执行活动的原则下,对法院的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共同推动民事行政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建立执行监督定期联席会议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遇到有需要协调的重要情况,随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沟通,提出解决办法。三是建立执行案件信息互通机制,双方各设一名联络员,实现信息互通的常态化,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及时反馈,妥善处置,确保沟通协商机制有效运行。

   通过召开联席会,建立配合、监督机制,有效地促进了两院在司法实践中的沟通协调,既体现了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也有利于法院提高执行案件质量,更好地维护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来源:涵江法院
责任编辑:邱益鹏 翁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