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涵江法院生态资源(少年)庭法官与涵江检察院检察官共同深入江口镇司法所,根据福建省飞阳光电有限公司调查了解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状况、思想动向及在该公司工作表现等情况,对该公司就业帮扶的未成年犯进行回访帮教。
期间,法官检察官们就福建省飞阳光电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反映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在参与工作,接受教育改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交换了意见。
通过开展法、检、企联手开展回访帮教工作,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关爱、教育,以期最大限度地挽救涉案未成年人,帮助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积极改造,早日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