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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广使用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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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2-15 17:17:39 打印 字号: | |

关于进一步推广使用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的通告 


为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方便广大群众举报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全国扫黑办建立了“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12337)”,即专门举报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网站(网址:www.12337.gov.vn)。请广大群众积极踊跃参与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举报人可通过电脑、手机搜索引擎搜索“12337”或登录“www.12337.gov.vn”网址,点击“线索举报”按钮,阅读“举报须知”和“相关规定”后,点击“我要举报”,按照信息提示完成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


特此通告。


 


 


莆田市公安局扫黑办


2020年1月20日


 


 


附:扫黑除恶!莆田市公安局发布最新举报奖励办法,速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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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举报方式和流程 


即日起,群众只需要通过扫描专用二维码、网上搜索“12337”,动动手指就可随时随地登录平台一键举报黑恶线索。


每一件举报都对应唯一的查询编码,举报人可随时通过查询编码了解举报线索是否受理、核查进度以及核查结果。对于实名举报或者留有联系方式的举报线索,核查单位将在收到线索后30天内与举报人联系,详细了解举报情况,核实举报信息,并在按时限办结后以电话、短信或当面等方式向举报人反馈核查结果。

 
来源:涵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涵江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