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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府院互动新常态,合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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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珊 苏圣彬  发布时间:2021-05-25 10:37:23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深化法院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发挥司法职能效应,切实推动政府依法行政,2021年5月20日上午,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应邀参加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法制业务培训会。该培训会由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邹仁邦主持,涵江区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下属的管理所部分干部参加了本次培训会。

会上,涵江区法院行政庭庭长吴瑞雪作辅导报告,通报了近年来以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情况,剖析败诉原因以及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如何规范市场监管执法程序、改进执法工作提出建议。

随后,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介绍了该局执法现状及日常执法办案中面临的实际困难。

“在我们实际执法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因为食品安全处罚的数额是否存在过罚相当原则理解不一的问题,相关案件基本也因此被判败诉。请问有什么好办法可以尽量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么?”

“无论是现行的还是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均规定了‘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或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而且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还规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即确立了‘首违不罚’、‘无过错不处罚’原则。因此,建议你们今后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除了适用具体的部门法外,更要落实好作为一般法的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及其背后的法律精神,坚持轻错小罚、重错大罚的原则。”

此外,与会人员还就如何从源头上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了经验交流,并从法理及实务角度对即将实施的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正在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亮点、难点及新旧法适用衔接问题展开深入讨论。

深入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业务交流,是涵江法院深化府院联动机制的关键一环,同时也是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建立府院联动新常态。

2017年8月实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涵江法院集中受理仙游县辖区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以来,涵江法院行政庭持续深化与仙游县行政机关沟通联系,通过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协调行政争议、邀请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发出司法建议、业务交流等多种方式,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建设,切实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难点、痛点问题,着力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